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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韩志国教授所说,上市公司的审核制实际上是以国家信用为上市公司担保和背书,而上市公司的业绩变脸,则意味着这种担保和背书彻底失效,这就自然而然地引出了三个方面的问题:1、国家信用受损,谁应该承担相应责任?2、公司财务造假,其利益链条如何惩罚?3、投资者基于对国家信用、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的信任而进行投资造成的损失,应不应该由这个利益链条上的每一个利益悠关者赔偿?这三个问题的矛头指向,是中国股市的制度缺失,是亿万投资者为何满腔热情地支持企业和国家建设却反而成了受苦受难的人群?”
追究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连带责任一起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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