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城投控股及阳晨B股2日晚间双双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于近日出具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有关外汇事项的批复》。 根据批复,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同意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方案及阳晨投资B股股东第一次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果,按实需购汇支付阳晨投资B股股东出让B股的对价,购汇金额不超过171811200美元;同意上海城投和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方案及公司境外股东(仅限合并后成为城投控股A股股东的原阳晨投资B股境外股东)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最终申报结果,按实需购汇支付上述境外股东出让城投控股A股的对价,购汇金额不超过等值1056000000元人民币的美元(以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实际购汇日汇率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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