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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进行电价支持
日前,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为鼓励引导超低排放,对经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符合超低限值要求的燃煤发电企业给予适当的上网电价支持。其中,对2016年1月1日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含税);对2016年1月1日之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0.5分钱(含税)。上述电价加价标准暂定执行到2017年底,2018年以后逐步统一和降低标准。地方制定更严格超低排放标准的,鼓励地方出台相关支持奖励政策措施。
这一政策措施出台对高效低耗低排的发电机组是一个有力的支持,上市公司中有大型火电企业,设备技术良好如华能国际(600011)、华电国际(600027)等,另外宝新能源(000690)使用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对环境污染小,发电效率高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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